當外國個人或外國公司要進入中國進行商業活動時,切入的方式大致有六種:
1. 外商代表處(辦事處); 2. 15個保稅區內小型工貿公司; 3. 外商分公司; 4. 外商在當地設立的子公司; 5. 外商在當地設立的工廠; 6. 中國商業公司。 基本上第4、5項都是按照當地公司法成立的法人單位,但實際上還是有所差別,譬如依過程來講,第5 項的外資工廠就比第4項的外資公司申請要繁雜5倍以上,因為工廠需要做環保評估、消防安全設施檢查、海關備案、機器設備免稅申請、廠房蓋建申請,1個案件的完成,從最快的3個月到2年都有可能。目前外商70%都是成立這第5類的工廠,第4項外資服務類型公司的申請目前比較困難,基本上大部份行業是不準設立的(例如貿易公司),第4類的外商子公司可不可設立還要看各地核不核可,所以說外商依第4項設立公司的算是少量。依第3項在中國成立外商分公司的更少,除了容許國際的大銀行或保險公司設立外,基本上是不準的。第2項則是保稅區內設立的限制類工貿小型公司,大多數都是設立貿易公司或小型加工的工貿公司。外商代表處(辦事處)就其型態來講具有輕薄短小,可大可小,進退自如等非常奧妙的存在道理。就一家想要跨國運作的公司而言,不管其為制造業或服務業,在策略最高指導原則下,能夠在外國以辦事處完成任務的,就不要在外國設分公司運作,能夠以分公司營業的,就不要在外國成立當地的子公司操作,能夠以子公司操作的,就不要在外國當地設立工廠生產,這就是國際型大公司的操作守則。目的就在于其涉入越深,操作困難度越大,一般的跨國大公司都是如此操作。美國到巴拿馬將諾瑞加總統押回美國受審就像代表處般的明易簡快操作,在伊拉克進行大規模陸?章摵献鲬鹁褪且环N到當地設立工廠的繁雜笨重的操作方式?偠灾,設立辦事處是一種以最低代價得到最高戰略目標的最佳選擇,是以小搏大的最佳寫照。
代表處在中國的功能
主 要 1. 簽訂進出口買賣合約; 2. 分批進口與集中出口安排; 功 能 3. 尋找進出口中間商;4. 其它服務的橫縱延伸。
簽訂進出口買賣合約 外商代表處,就是外國公司在中國的代表人,除了不準在當地營運收錢開發票外,大概你想要的商業目的都可完成。小到幫臺灣、香港的藝人或賽車手簽一份表演合約;或國外公司委托中國公司編寫計算機程序;幫Best Buy、Wal-Mart、HP、K-Mart在中國當地簽一筆采購出口產品合約;幫3M、GE、Simens在中國賣出一批設備合約;配合一家報關行(中國叫進出口貿易公司),都可用代表處方式完成。這個是代表處主要目的,金錢上的往來都是以跨國匯款或開立信用狀進行,進出口則要繳交、申退增值稅,表演或管理咨詢服務費用匯出中國時,無需繳交暫扣繳稅。
分批進口與集中出口安排 除整柜貨品進出口買賣外,如有分批或集中問題時,國外(境外)公司必須在中國境內租保稅倉庫(拆柜后分批分時出口給內地進口商),或監管倉庫(中國各地分批分時進入再分批分時集柜出口),此時外商代表處代表國外公司在當地簽約租賃海關監管的保稅(監管)倉庫即可,代表處在中國當地制作國外公司的Invoice 、Packing List再上Forwarder的B/L(海運)或AWB(空運)就可完成進出口程序。也就是代表處+保稅倉+監管倉,就可完成拆柜或集柜的分批進出口問題,基本上也算達成貿易公司功能了。
尋找進出口中間商 代表處可在當地透過各類不同管道尋求出口制造廠商或進口銷售代理商,達到貨品進出目的。這樣的過程也同樣適用服務業的營銷,例如出版業、管理顧問公司、律師、會計師、建筑師及影藝公司。
其它服務的橫縱延伸 代表處就像臺灣在各非邦交國設立的【臺北經濟文化中心辦事處】一樣,具有大使館(如當地公司或工廠)般的全功能,采購或銷售的商品金額低則10萬美金,多則數百億美金,可大可小,設立及撤離非常迅速簡便,也是IPO國際采購辦事處(Int'l Purchasing Office)的標準操作模式。不管你的境外公司在中國、日本、美國、馬來西亞、泰國、越南或臺灣都可用代表處做同樣的商業操作。只要不在當地買賣開立發票收付金額即可,一切服務,商品與當地商的金額交易,均與國(境)外公司往來即可。
設立代表處條件
1.任何公司、工廠和組織等均可設立代表處,但不能以個人名義設立;2.地點限涉外辦公樓與商業樓; 3.不需注冊資金;4.境外公司開業證明需經當地駐中國大使館認證;5.首席代表的簡歷描述;6.以臺灣公司名義直接到中國設立代表處,將被要求開業五年以上,并得經北京的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審批,時間將會拖慢3-6個月,并由于會牽涉到臺灣母公司的債權及法務買賣糾紛,建議購買一年以上境外公司去設立中國代表處。
代表處的賦稅
除法律、會計行業的代表處,必須建立帳簿計算收入申報納稅外,其余大多數行業所繳的營所稅大致上是就其代表處所花的全部費用。倒推其可產生的凈利為總費用之 10%做計算基礎,再以這10%(凈利)× 25%(營所稅)。譬如你2007年12月份在廣州的代表處總費用共花了5萬人民幣(約US$7,300),倒推你可產生的凈利有10%,亦即5,000人民幣,然后5,000×25%(營所稅)=1,250人民幣(US167),也就是每月代表處開銷5萬人民幣,要繳1,250元的稅,這是最簡易的大約算法。至于個人所得稅,外籍人員個人在中國居住超過90天,得就其個人薪資按九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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